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2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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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将对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开展专业分流工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教务处通知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学生辅导员为成员的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具体工作。

 长:李振威 姚利宏

副组长:郝一男 魏汉夫

成 员:赵红丽 贺春光 乌日勒 任晓曦 塔拉 郄文晔 赵胜利 郭宇 王柯翔 

二、分流范围

2023级设计学类专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应在第三学期进行专业分流。

三、分流办法

1.专业分流原则与依据

专业分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学生自主选择与学院统一调控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等为依据,学院考虑学科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在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和学院教学资源最优化利用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专业容量,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分流。

2.专业分流限定与分班

分流专业限定在学生就读大类所含的专业,对于超过专业接纳能力的,学院将进行调剂。分流后专业各班班级学生数按学院设置班级计划人数的4%(出现相同成绩相同志愿则同时录取)上下浮动(具体见表1)。

表1 分流专业及班级设置

专业名称

班级计划人数

班级数量

环境设计

59

2

视觉传达设计

30

1

 

89

3


3.专业分流程序

遵循专业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专业分流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分流优先考虑学业成绩排序靠前的学生,对排序超过专业接纳能力的部分学生,学院进行调剂。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确认成绩后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的基础上,自主选择专业;

(2)按预定编班计划,依据大类专业前两个学期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以正常考试成绩计算)现场填报志愿,学生按照排名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选择,某一专业所选人数达到计划人数时,后序学生只能从其余未满专业中进行选择。同分学生选择顺序一致

(3)若未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限内现场填报专业分流志愿的学生,视为该学生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并由学院为其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4)退伍学生根据政策自由选择专业,不占各专业班级规定人数。

(5)学院对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公示结果报送学校教务处。专业分流结果一经核定,学生应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计划修读,不得变更。

四、分流时间安排

1.2024年10月11日,学院制定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并发布通知。

2.2024年10月17日,各专业负责人组织进行现场分流专业宣传,宣讲各分流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引导学生充分根据自身条件和兴趣,了解专业特色、社会需求和就业前景,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报志愿。

3.2024年10月17日-23日,学院汇总信息,合理分班,形成分流后确定的专业、班级,并进行公示。

4.2024年10月24日公示完成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五、其他说明

本实施办法由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1-4300240(教学管理办公室)

      0471-4309204(学生工作办公室)

举报监督电话:0471-4309204。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10月11日     

供稿:赵胜利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