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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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按照《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0〕1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20〕10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民政厅 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实施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意见》(内教办字〔2021〕56号)文件精神,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为做好我院2021年自治区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设立本专科自治区奖学金,用于奖励自治区高校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自治区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本专科自治区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励志奖学金不重复享受。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学年未受过校级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符合下面所列的学习成绩具体要求:

1)上一学年各门核心课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若不足80分可在本班排名前10%的学生中选拔;

2)上一学年所有核心课程无补考或重修记录,且两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均排在前1/10;

3)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应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英语425分,小语种60分),蒙汉双语授课班、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可适当降低外语等级考试成绩要求,但英语成绩不得低于319.5分,小语种成绩不得低于45分;

4)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质测试标准。(60分以上)

6.在校期间个人综合素质强,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获得自治区级以上(含自治区级)表彰奖励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上一学年两学期星级文明宿舍等级均为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

(三)材料报送要求

1)《2020-2021学年自治区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单子版一份,需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2)本人申请书电子版一份,正文字号小四,仿宋;主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粗;一级标题四号字,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四号字,仿宋加粗;段落行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均为0行;

3)2020—2021学年两学期的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4)个人外语过级证书复印件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电子版一份;

5)大学生体质测试成绩单电子版一份;

(6)初选汇总表电子版一份

自治区奖学金评审材料于10月8日中午下班前发送至nndcyyxb@126.com

特此通知。



材艺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9月30日




 

供稿:

编辑: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