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活动的通知
通知公告 郭宇 2023/12/09 15:54

关于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促进大学生提高自身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 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开展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为学制内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2023 级学生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 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恪守学术道德,坚守学术诚信。本专科学生

2022-2023 学年考核无不及格课程,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两 学期均在班级前 1/3(含 1/3)。如果符合条件人数不足,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三项中有两项特别突出达到班级前三名者,另外一项可放宽至班级的前 1/2(含 1/2)。研究生具有优良的学术修养和文化修养,成绩优秀,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

4.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身体素质好。本专科学生需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因2022-2023 学年全校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为合格,本次报送要求达到合格即可)。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文体活动等,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6.2022-2023 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经学院综合评定为良好及 以上。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强化理论武装,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强的意志品格、高尚的道德情操,

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

3.担任学生干部满1学年以上,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并较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需经民主评议后推荐。

4.品德优秀,体质健康。模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能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本专科学生2022-2023 学年德育、智育和综合测评成绩均在班级前 1/2 (含 1/2)。

5.团结带领广大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及文体活动等,善于做同学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完成校、院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6.2022-2023 学年个人宿舍卫生状况经学院综合评定为良好及以上。

破格条件: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自治区、盟市级表彰的学生,且综合测评成绩占到班级前1/2,可破格推荐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受评选指标限制,但必须附佐证材料。

三、评选办法

(一)三好学生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参评人数的 7%。

(二)优秀学生干部

1.个人提出申请、班级民主推荐、学院评审、学校审核备案。

2.本专科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人数的

12%(每班1人);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干部人数的 30%。

3.校院学生会(含研究生会)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会人数的

12%,学生会人数严格按照(中青联发〔2019〕9 号文件)执行,具体评选由学校团委和学院分团委参照此通知进行。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组织成立评优工作小组,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提名 须充分酝酿,择优评选。

3.对 2022-2023 学年评选出的“优良学风标兵班”,“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可各增加 1 个名额。

4.各班于 2023 年 12月12日中午12点前完成评审,将初审表电子版发送至nndcyyxb@126.com,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后交至学办。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