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郭宇 2023/09/25 19:42

各班级:

 根据《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评奖评优管理办法》(内农大党发〔2019〕20 号)及《内蒙古农业大学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农大学字〔2015〕12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项目

本次涉及到我院评审的个人及社会组织奖助学金项目有:勤则通奖助学金、乌兰夫奖学金、蒙草励志奖学金、倾城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申请奖学金项目的本专科生《内蒙古农业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个人宿舍卫生达到学院综合评定良好及以上。

  三、勤则通奖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

“勤则通”奖助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具有内蒙古农业大学正式学籍的二年级以上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其他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支付学杂费、生活费困难;

2.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申请时综合排名处于所在班级前1/2;上一学年有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不得申请);

3.生活俭朴,无不良行为或嗜好;

4.申请人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其他各类奖助学金。

5.本奖助学金大学期间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获得。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名额1人,奖励标准为12000元/人

(四)提报材料

1.书面申请书一份,要求机打。照片需电子版打印;

2.“勤则通”奖助学金推荐表一式两份,要求机打;

3.“勤则通”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同班同学联系表一份,要求机打。内容手写;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

5.院办盖章的成绩单及学办盖章的上一学年两学期综合测评成绩表;

6.“勤则通”奖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

严格遵照要求提供材料,如有不符,取消资格。评审纸质材料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办,电子版发送至nndcyyxb@126.com。

四、乌兰夫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乌兰夫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籍在校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学生,评奖年度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等大额奖学金,且每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

(二)评选其他条件

上一学年每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均排在班级前1/10,且无不及格课程。或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10,但达到前3/10(含3/1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中获二等奖(或银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评选名额2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四)评审材料及要求

乌兰夫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乌兰夫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评审纸质材料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办,电子版发送至nndcyyxb@126.com。

(五)公开答辩

评审委员会组织乌兰夫奖学金候选人进行答辩并评审。


五、蒙草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范围

蒙草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籍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其中向涉农专业适当倾斜。

(二)评选条件

本科生无重修课程,上学年每学期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在班级前1/5;研究生培养计划所规定修读的课程成绩良好(75分以上),英语考试通过国家六级(小语种通过国家四级),在国内外重要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一篇(博士研究生必须是SCI或EI收录,硕士研究生必须为中文核心期刊)(含)以上。

(三)名额及奖励标准

蒙草励志奖学金本科生1人,研究生蒙草励志奖学金每学院限报1人,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四)评审材料及要求

蒙草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蒙草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一份。评审纸质材料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办,电子版发送至nndcyyxb@126.com。


  六、倾城助学金

(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倾城助学金由内蒙古倾诚商务有限公司出资,用以资助我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已认定家庭特别困难或家庭突发变故、罹患重大疾病的学生。

(二)名额及奖励标准

资助人数1人,资助标准为2500元/人。

(三)评审材料及要求

倾城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倾城助学金初审名单表一份。评审纸质材料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办,电子版发送至nndcyyxb@126.com。

七、应善良助学金

(一)新增受资助学生申请条件

1.本年度新入学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

2.自强不息,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学年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成绩良好以上(本条从大学第二学期执行);

3.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贫困地区农家子女为主),难以支付最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

(二)申请材料

1.学生本人书面申请书一式两份,要求手写,不得涂改,内容真实、充分。

2.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学办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一式三份,一寸照片直接彩印。

(三)继续受助学生条件

2020级、2021级、2022级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90名,本学期继续申请,报送上一学年成绩单一式两份,附件15、附件16、附件17《内蒙古农业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一式两份。如有因故退学以及不思进取,学习成绩明显下降(二门学科经补考不及格)或严重违规违纪、生活不勤俭且屡教不改者,可停发其助学金。所缺名额,根据“申请条件和评审顺序”公开更换受助学生的名额。

(四)名额和资助标准

新生2人,符合条件可持续资助4年。每生14000元,分八个学期发放,每学期1750元。

(五)报送要求

评审纸质材料于9月27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办,电子版发送至nndcyyxb@126.com。


八、评审及发放

(一)符合条件的学生通过奖学金、助学金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班级民主推荐。

(二)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评,确定候选人,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系统内审核,并公示。

(三)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中心分别对本科生和研究生奖助项目初审名单进行复审,报学校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根据奖助学金项目捐赠协议,将最终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资助方。

(五)上述奖助学金均一次性完成发放。

九、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本通知中所涉及到的所有成绩均为2022-2023学年两学期成绩。

(二)评审工作必须在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遵循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最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奖励和资助。

(三)参评学生准确提报个人申请材料,并严格把关。如出现提供虚假信息骗取奖助学金者,取消其参评资格,追回已发资金,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四)参评学生均需填写《各类奖助学金初选汇总表》。

(五)乌兰夫奖学金,学院需进行差额评选,并组织公开答辩,将竞争与展示有机结合,提升评审过程的育人成效。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办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