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通知公告 郭宇 2024/03/27 16:01

为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 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的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及组员为其他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等,制定学院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长:姚利宏 李振威

副组长:郝一男 魏汉夫

 员:王雅梅 李奇 王丽 毕力格巴图 张欣宏

胡建鹏

(二)复试工作小组

长:姚利宏

员:焦德凤 王哲 潘艳飞 张燕 沈玉林

(三)资格审查组

长:焦德凤

员:王哲 潘艳飞 张燕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名单

(一)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学科(专业)分配如下: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型

门类

统考生计划

207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全日制

学硕

工学

4

207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082902

木材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学硕

工学

14

207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082903

林产化学加工工程

全日制

学硕

工学

2

207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085601

材料工程

全日制

专硕

工学

6

207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085605

林业工程

全日制

专硕

工学

27

207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135700

设计

全日制

专硕

艺术学

6

207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135700

设计

非全日制

专硕

艺术学

15

207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140300

设计学

全日制

学硕

交叉学科

5


(二)根据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见附件1。

三、复试办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3月29日9:00-17:00

资格审核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西校区工科楼716办公室。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报名时已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是指适用少数民族复试分数线才能达到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该类考生还需提供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成绩单

应届本科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课程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专科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后补修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届考生:应届考生分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这两类应届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证书的仅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5.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在职定向证明

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考生无论初试网报是否为定向,提前与所在工作单位(或已签约就业单位)沟通确认符合招收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二)复试安排

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分批进行。复试由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素质考评两部分构成,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综合素质考评成绩×50%。

注意:各位第一志愿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备考室做面试前准备。另请扫码进群避免漏掉后续通知信息。(调剂考生请勿加群)

1)专业知识考试

考察形式为笔试,各专业笔试安排见下表。

1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笔试安排

专业代码

专业

类别

学习方式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082902

木材科学与技术

学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19:30-21:30

内蒙古农业大学南校区南教

(具体考场教室安排,另行通知)

085605

林业工程

专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19:30-21:30

085601

材料工程

专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19:30-21:30

140300

设计学

学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19:30-22:00

135700

设计

专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19:30-22:00

注:设计学、艺术设计学生笔试需自行准备:圆规、三角尺、铅笔、中性笔、橡皮;其他绘图用具根据情况自行准备不做限制。色彩材料自由,不做限制(马克笔、水彩、丙烯、彩色铅笔或其他均可)。

2)综合素质考评

组织形式为面试,各专业面试安排见下表。

2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各专业面试安排

专业代码

专业

类别

学习方式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082902

木材科学与技术

学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9:00-11:00

内蒙古农业大学

西区工科楼717室

085605

林业工程

专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11:00-11:30

内蒙古农业大学

西区工科楼717室

085601

材料工程

专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11:30-12:00

内蒙古农业大学

西区工科楼717室

140300

设计学

学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9:00-11:00

内蒙古农业大学

西区工科楼405室

135700

设计

专硕

全日制

2024年3月30日11:00-16:00

内蒙古农业大学

西区工科楼405室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调剂办法

对于我院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比例为1:2。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2.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可调剂专业见附件2。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安排

我院各专业调剂办法按《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规定的调剂程序进行。

五、拟录取

复试后,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学科复试考生的名次。

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1.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适用于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2.总成绩=(统考科目总分/统考科目满分)×100×60%+复试成绩×40% (适用于调剂考生)

注:①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②对于拟录取名单中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录取;若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均出现相同情况,则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遴选录取。


六、监督和复议

学校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471-4300240(学院)0471-4301851(学校)

监督电话:0471-4313037(学院)0471-3596892(学校)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471-3261806

七、其他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学科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复试所有纸质材料都由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二)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提供相关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三)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农业大学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学校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八、相关附件材料(见附件)


材料科学与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3月27日